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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人士子女入學及加分 |
作者:秘書處 文章來源:臺協會 點擊數8792 更新時間:2008-07-23 10:23:04 文章錄入:祝月村 責任編輯:祝月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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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監護人:申請書,一式三份 2. 監護人:在職證明,一式三份 3. 監護人:臺灣身份證、臺胞證(原件),各復印三份。 4. 住房證明:如購房者,有房產證,沒有房產證的購房合同; 如租房者,有租房合同; 沒有購房或租房,只是住在公司宿舍的,要出俱公司證明,一式三份; 有房產證和租房合同者(帶原件)各復印三份。 5.學生 :小學生,要臺胞正(原件)影本三份,學校出俱學歷證明; 中學生,要臺灣身份證、臺胞證(原件)各影印三份。 6臺灣戶口本復印三份。 以上資料全部A4紙復印。 如果需要中考加分,請到蘇州市臺辦 經濟處辦理。攜帶如下證件: 1. 父母雙方其中一人臺胞證原件及復印件、小朋友的臺胞證原件及復印件; 2. 父母雙方其中一人的在職證明(在職公司出具)或父母雙方其中一人在蘇購買的房產的房產證及復印件; 3. 臺灣的家庭戶口名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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